索 引 号:
信息分类:
补领结婚证
发布机构:
发布日期:
2023-11-09 15:09
标题:
补领婚姻登记证办理流程
文号:
时效:
补领婚姻登记证办理流程
发布时间:2023-11-09 15:09
来源:民政局
初审—受理—审查—发证
1.申请人持证件证明材料、到原结(离)婚登记机关或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。
2.婚姻登记申请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。
3.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》,《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》中“声明人”一栏的签名由声明人在监誓人(婚姻登记员)面前完成并按指纹;委托他人办理的,由受托人在“声明人”一栏签署委托人姓名、受托人的姓名并按指纹、书写当天日期。
4.婚姻登记员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,符合补发条件的,在《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》中“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”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,发给结(离)婚证;不符合补领条件的,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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