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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分类: 生育服务
发布机构:
发布日期: 2023-11-02 16:03
标题: 育儿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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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儿假

发布时间:2023-11-02 16:03 来源: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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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《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,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十五日的育儿假。育儿假期间,可以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。

附件: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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