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号:
信息分类:
生育服务
发布机构:
发布日期:
2023-11-02 16:11
标题:
生育登记操作指南
文号:
时效:
生育登记操作指南
发布时间:2023-11-02 16:11
来源: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生育登记实行现场登记或网上登记。夫妻可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,也可在生育后登记。
夫妻生育(收养)子女的,应当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(居)民委员会或乡镇(街道)卫生健康机构进行生育登记,也可通过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官网首页的“生育登记”模块,填写相关信息,进行网上生育登记,生成电子证明。
现场登记的,受理登记机构应及时通过平台向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(街道)卫生健康机构推送登记信息。
本人不方便亲自办理的,可以委托他人代办。提倡村(居)民委员会卫生健康工作人员上门服务,全程代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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