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同市云冈区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本报告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1号,以下简称新《条例》)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》的通知(国办公开办函〔2021〕30号),由商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。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。全文包括总体情况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方面。
一、总体情况
2022年以来,我局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要求,坚持学习条例精神,坚持以公开为常态,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,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,精心组织,规范进行,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。
(一)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方面
我局在去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,继续及时按照要求重视和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与领导。2022年,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,依申请公开0件,规章0条,规范性文件0条。
(二)监督保障方面
我局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,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、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,加强政务公开各类平台参与,通过大同市政府、大同市商务局、今日头条等公众号信息公开相关平台,坚持依法行政,深化信息公开,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,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
我局2022年行政处罚0条,行政许可0条,行政性事业收费0项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:
一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,公开质量需进一步优化,信息公开的有效性、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。二是工作任务重,信息公开更新欠及时。
为此,我局下一步工作重点:一是加强信息街接与沟通,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,确保信息的及时、准确、全面;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,着力提高人员信息公开意识,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,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;三是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,积极探索新措施、新方法,丰富形式,创新手段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无
云冈区商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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